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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 回避

星期一早上八點二十,科長的桌上多了一封律師函。

沈薇進辦公室的時候,周明已經在了,保溫杯擰開了,枸杞還沒放,他沖她抬了抬下巴,又朝科長那間辦公室努了努嘴。

「星耀優選的。」周明壓低聲音,「律師親自送來的,七點五十就在樓下等著了。」

「說什麼?」

「說你。」

沈薇把包放下,沒坐,直接去敲了科長的門。

科長坐在桌子後面,眼鏡推到了額頭上,手裡捏著那封函,第一頁已經看完了,在看第二頁。他看見沈薇,沒讓她坐,把函推過來。

函寫得很規整,抬頭是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名字,落款是星耀優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委託代理人。正文三條。第一條,執法人員沈薇曾於十月十八日晚,在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主播陸平安的直播間,以私人賬號「薇」購買葛記山楂糖丸一盒;第二條,沈薇與陸平安存在私下往來,曾多次出入其住所;第三條,本案投訴材料由陸平安遞交,沈薇本人接收。據此,懷疑承辦人員與案件存在利害關係,可能影響公正執法,申請其回避。

後面附了兩張截圖。一張是那天晚上直播間的公屏,「薇」的頭像下面一行字:已下單。另一張是幸福里七號樓樓下,一個穿灰色衛衣的人走進單元門的背影,照片拍得很糊,看得出是偷拍的。

沈薇看著那張背影照,看了很久。是她,是那天晚上她去試潤唇膏。

「有這回事?」科長問。

「有。」

「哪條有?」

「三條都有。」沈薇說。

科長沒說話,把眼鏡從額頭上拿下來,戴好,看著她。

沈薇從自己的文件夾裡抽出一張紙,雙手放在科長桌上。

是一份情況說明,手寫的,兩頁,落款日期是十月二十八日,晚上十一點四十。那是投訴材料送到局裡的那天晚上,也是她只睡了四個小時的那一晚。

「我在接收投訴材料的當天晚上寫的。」沈薇說,「第二天早上上車之前,交給了周老師,周老師簽了收。」

科長拿起來看。

情況說明寫得很清楚。十月十八日,她以個人身份購買葛記山楂糖丸一盒,購買後未拆封,已作為證物交局裡送檢,有交接記錄。十月二十三日,她以個人身份向陸平安購買潤唇膏一支,九塊九,自用。她與陸平安在十月二十二日已結案的那起案件中,是承辦人員與當事人的關係。本次投訴的權利人是葛記糖果廠,被投訴方是星耀優選和宏順食品,陸平安不是當事人。她認為自己與本案不構成利害關係,但因為有上述往來,主動申報,請求只擔任協辦,不參與案件的處理決定。

最後一行寫著:如領導認為需要,本人申請回避。

科長看完,翻到最後,看見周明的簽名,簽在右下角,簽得很小,後面寫了個日期,十月二十九日早七點半。

「老周。」科長衝外面喊了一聲。

周明端著保溫杯進來了,枸杞已經放進去了,在杯子裡打著轉。

「這個你簽收的?」

「我簽收的。」周明說,「那天早上在車上,她給我的時候我還說,小沈你寫這個幹什麼,人家又沒告你。她說,等人家告了再寫,就晚了。」

科長看了沈薇一眼,又看了周明一眼,把那份情況說明放在律師函上面,壓住了。

「那天現場檢查,誰主辦?」

「我。」周明說,「筆錄、查封決定書,主辦人簽的是我的名字。決定書是小沈當場宣讀、送達的,她是協辦,記錄、拍照、對證照也是她。」

「後面的處理意見呢?」

「還沒出。」

「那就你出。」科長說,「小沈協辦,不參加處理意見的討論,不簽處理意見。」他把律師函折起來,「我給他們回函。申報在前,投訴在後,承辦安排合規,回避申請不予支持。」

他把那張背影照抽出來,單獨放在一邊,用手指點了點。

「這張我也寫進去。」他說,「執法人員下班時間被人跟拍,照片出現在當事人的律師函裡。我要問一句,誰拍的,怎麼拍的,拍來幹什麼。」

「他們會說是路人拍的。」周明說。

「那就讓路人來局裡說一說。」科長說,「我們這兒椅子多。」

他頓了頓,看著沈薇:「你那盒糖,送檢結果是糖?」

「是糖。」

「你那支潤唇膏呢?」

沈薇停了一下:「好用。」

周明在旁邊嗆了一口枸杞水。

沈薇從科長辦公室出來,坐回自己的工位,打開電腦,屏幕上是星耀優選那個案子的文件夾。她看了一會兒,把文件夾拖到了一邊,打開了另一個案子,一家超市的過期酸奶。酸奶的照片是上週拍的,三排貨架,生產日期被人用標價簽蓋住了一半,她拿指甲摳開過,摳得指甲縫裡全是膠。

周明端著保溫杯在她旁邊站了一會兒,沒走。

「你還看那個主播嗎?」他問。

「看。」

「我閨女昨天說,他上週四晚上播了三個鐘頭,最後燈炸了。」

沈薇的手指在鍵盤上停了一下。

「我閨女說,她買了兩盒茶。」周明說,「喝了,沒瘦,挺好喝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你別這麼看我。」周明說,「我是說,那個主播,挺實在的。」他喝了一口枸杞水,又喝了一口,「這個案子我來辦,辦完了,你想怎麼看他的直播,就怎麼看。辦完之前,你別往他家跑了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「那張背影照,」周明說,「是有人跟著你拍的。」

沈薇抬頭看他。

「星耀那邊的人。」周明說,「小沈,咱們這行,有人跟著你,是你辦的事有人怕了。」他把保溫杯擰上,「怕了的人,什麼都幹得出來。」

他回自己的座位去了。

沈薇坐在那兒,看著屏幕上那盒過期酸奶的照片,看了很久,一個字都沒看進去。

中午,她去樓梯間,拿出手機。她和陸平安的聊天記錄停在上週四,最後一條是她上週三發的:已查封,已立案。

她打了一行字,刪了,又打了一行,又刪了。打到第三遍,她沒再刪,按了發送。

「我申報了,這個案子我退成協辦,不參與處理。以後這個案子的事,你別跟我說,也別讓葛老先生找我。有事找周老師。」

發完了,她想了想,又補了一條。

「這段時間,別讓人拍到我們。」

兩分鐘以後,手機震了。

「好。」

又過了一會兒,第二條:「那盒糖,是我那天晚上吼出來的。連累你了。」

沈薇看著這一行,打了五個字:不是你連累。她盯著那五個字看了一會兒,一個一個刪掉了,什麼也沒回。她想起那天晚上自己坐在電腦前面,看著直播間那三百個號刷那些難聽的話,看著那個主播漲紅了臉,自己的手指頭已經按在了付款鍵上。那時候她以為自己買的是一盒證據。

她把手機揣回兜裡,站在樓梯間的窗戶前面,往下看。樓下是市場監管局的院子,停著幾輛車,有一輛黑色的轎車停在院門外面的馬路邊上,沒熄火,車窗貼著膜,看不見裡面。

她看了它一會兒。那輛車也沒走。